曾共事多年的原中级法院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同天被查,另一地公开征集原检察长违法犯罪线索;还有两名原法院领导被查
5月29日晚,四川省纪委监委官方微信,连续发布了两则通报消息:四川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莫亚林,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程波,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记者梳理发现,两人曾是“老同事”和“上下级”关系,曾在检察院共事多年,据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两人被查与当地扫黑除恶“打伞”有关。
莫亚林:曾在检察院工作多年 担任过反贪处干部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莫亚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莫亚林,四川营山人,年轻时在绵阳平武县木皮公社当知青;之后,考入绵阳财贸学校银行财会专业;1980年毕业后,莫亚林进入了专业并不对口的绵阳市 人民检察院工作,1980年至1997年期间,莫亚林在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从书记员开始,先后任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反贪污贿赂检察处副处长、副检察长。
程波:曾与莫亚林是检察院同事 共事多年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程波涉嫌严重违法,经四川省监委指定达州市监委管辖,达州市监委指定宣汉县监委管辖,目前宣汉县监委正对其 进行监察调查。
程波
程波是四川三台人,1984年开始在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而此时,莫亚林也在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是程波的老同事、老领导,期间二人共事9年,直 至1993年,程波调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之后,程波又短暂的在绵阳涪城区人民检察院、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检察长。这期间,担任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莫亚林,是程波的上级 领导。
2003年,程波回到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任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直至2015年10月,退休。
莫亚林、程波两人的工作经历几乎都在绵阳的法检两院系统,并且都曾担任领导职务,属于绵阳当地法检系统的“重量级人物”,两人同一天被查,这样的情况实属罕见,而绵阳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两人被查,与当地扫黑除恶“打伞”有关。(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封面新闻)
中共株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株洲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集刘仕明违法犯罪线索并敦促
相关人员主动投案自首的通告
刘仕明,男,汉族,1965年5月出生,湖南醴陵人,本科学历,1984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9月至1989年8月,在醴陵市泗汾中学任教;
1989年8月至2007年11月,在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检察员、反贪局副局长、局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07年11月至2011年1月,任炎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1年1月至2012年11月,任株洲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2年11月至2016年9月,任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16年11月至今,任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通辽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刘福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福贵,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山东菏泽人,大学学历,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
1985年7月至1985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地面炮兵学校参军;
1985年9月至1986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地面炮兵学校任正排职务;
1986年11月至1988年4月,十六集团军炮兵旅汽车营司机训练连二排排长(副连级);
1988年4月至1989年10月,十六集团军炮兵旅四营十连副连长;
1989年10月至1991年5月,沈阳军区守备第六师工兵连副连长;
1991年5月至1991年11月,沈阳军区守备第六旅司令部直工科副连职干事;
1991年11月至1993年3月,沈阳军区守备第六旅司令部直工科正连职干事;
1993年3月至1995年2月,转业待安置;
1995年2月至2000年10月,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秘书;
2000年10月至2005年6月,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2005年6月至2005年7月,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
2005年7月至2008年3月,通辽市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08年3月至2014年3月,通辽市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2014年3月至2014年5月,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人选;
2014年5月至2016年3月,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通辽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主持工作;
2017年12月至今,通辽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通辽市奈曼旗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郭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郭勇,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内蒙古奈曼旗人,大学学历,199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1986年7月至1988年12月,兴安盟乌兰劳改管教支队工作;1988年12月至1997年4月,奈曼旗人民法院法警、书记员、助审员;1997年4月至2001年1月,奈曼旗人民法院法警大队队长;2001年1月至2004年2月,奈曼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4年2月至2005年3月,奈曼旗东明镇党委书记;2005年3月至2006年5月,奈曼旗东明镇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2006年5月至2007年11月,奈曼旗东明镇党委书记;2007年11月至2015年7月,开鲁县人民法院院长;2015年7月至2015年8月,奈曼旗旗委常委、提名任政府副旗长;2015年8月至今,奈曼旗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值得注意的是,5月29日,“清风通辽”还通报了三名曾经在开鲁县公安局担任领导职务人员被查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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